中国水星专稿 近年来,潍坊市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快污水处理行业改革的要求,放开手脚,大胆探索,全力组织和推进管理体制、运营模式和监管方式三项改革,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投资、产业化发展、规范化管理的污水处理新格局。目前,全市8家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有5家完成符合市场化要求的改革改制任务;正在建设的5家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采用市场运作的模式,放开投资与经营;全市日处理城市污水能力41.6万吨,满负荷运行率达到64%。市场化改革的路子,为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下面,将我们的主要做法作一简要汇报。 一、对已建成的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大胆探索,整体改企,一步到位 潍坊市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8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达41.6万立方米。前些年,由于污水处理厂在体制、机制和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城市污水处理运营效率低,管理成本高,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水平。以市污水处理厂为例,改革改制前,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于运行费用严重不足,污水满负荷运行率仅30—40%。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国家和山东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市场化、运营管理市场化方向发展和过渡,并明确提出要改革管理体制,逐步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特许经营。我们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潍坊市污水处理厂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论证。该厂建成运行三年以来,处理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出水水质达到了国家规定排放标准。但运行经费仅靠财政补贴维持,无法满足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需要。为改变这一现状,我们按照“新人新政策、老人老办法”原则将市污水处理厂改事业为企业,实现运动主体市场化,建立起符合市场规律的运营机制。然后通过招商引资,先后与法国威望迪、中法水务、北京首创、海南润达等多家水务集团洽谈,最终确定与深圳市润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污水处理TOT合作。2004年1月18日,双方签署了《潍坊市污水处理厂TOT合作项目合同书》,将潍坊市污水处理厂通过TOT运作方式,整体转让给深圳市润通投资有限公司特许经营,一步到位,实现了经营管理方式上的变革。2004年6月1日,深圳市联合润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TOT合同正式接管经营污水处理厂,注册成立了潍坊市污水处理厂有限公司,成为一家民营企业。改制后的污水处理厂,完善了法人管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不仅承接了原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而且全部接受了现有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执行企业工资制度。通过改革改制,大大提高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率,日处理污水量由改革前的3—5万吨增加到现在的11万吨以上,实现了满负荷运行。 二、对新建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引入产业资本,一步到位,实行市场化运作 在污水处理行业的改革与发展问题上,潍坊市政府的态度十分明确,所有新建的市政公用项目,只要符合条件的,决不能再走建一个项目、成立一个事业单位的老路,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坚定不移地走市场化的路子。因此,潍坊市新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全部采取了市场化运作。在成功完成潍坊市污水处理厂的TOT运作之后,我们又与深圳市联合润通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合作,采用BOT方式规划建设了潍坊高新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0万吨,由深圳联合润通公司投资建设,建成后由其按照现代企业管理的模式负责经营,经营期限20年。20年之后无偿移交潍坊市政府管理。目前,该项目一期5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工程已基本完成。诸城市污水处理厂与青岛银河环保有限公司合作,也是采用BOT方式建设。在建的高密市污水处理厂二期5万吨扩建工程,与重庆康大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同样以BOT方式投资建设。目前在建和改造的污水处理厂5座,都通过引入产业资本,一步到位,实行了市场化运作,既解决了自有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加快了设施建设进度。在建污水处理厂总设计日处理能力达到了24.5万立方米。 三、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一步到位,达到保本微利水平,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们积极开展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工作。2004年10月,我们会同市物价局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建设局、物价局局长参加的全市水价改革工作会议,就水价调整方案进行了座谈和部署。各县市区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将水价调整方案提交当地政府审批。截止到2005年1月,全市仅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就全面完成了污水处理费的调整,使污水处理费一步到位,达到了保本微利水平。目前,潍坊市调整后的污水处理费标准主要分四类: 潍坊市区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是:居民生活、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9元/吨,工业用水为1.0元/吨,经营服务、特种用水为1.1元/吨;诸城市的收费标准是:居民生活0.6元/吨,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特种用水为1.15元/吨,自备水源为1.15元/吨;安丘市和寒亭区采用统一价格即0.8元/吨;其余县市区为:居民生活、行政事业性收费为0.7元/吨,工业用水为0.8元/吨,经营服务、其他用水为0.9元/吨. 为确保上述收费执行到位,潍坊市政府还专门出台了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加大了征收力度。在中心城区,分别授权市自来水总公司、市城市节水办、市水利局代征自来水供水、自备井供水和水库自供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由市财政局统一调度管理,用于支付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用。通过价格调整和征收措施的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短缺的局面得到根本改变,运营态势明显好转。 四、转变职能,完善政策,科学监管,不断创新污水处理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转变职能。政府监管的重点,首先是确保政府管理不越位,不缺位。为此,我们积极实行政府自身职能的转变,转变对污水处理行业的传统管理方式方法,由直接管理企业转为管理行业,由对企业负责转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突出“三抓”,抓规划、抓市场、抓服务。在规划方面,我们组织编制了潍坊市给排水专业规划,并以其作为城市污水处理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严格按规划办事,按规划制定年度发展计划,确保污水处理行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市场方面,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市区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了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权限、范围和责任,从而将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在服务方面,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实行协作管理。市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行业监管和项目实施;市环保部门行使监控职能,对污水处理的进、出水的水质和水量实行24小时监控,并确认污水处理服务费的依据;市财政部门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依据环保部门确认的污水处理量和排放标准,每月15日前足额向企业支付上月污水处理服务费,并保证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配套改革政策。对改革改制中的有关规定,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不能取消的尽量按低限收取。改制后的企业,以合同书的形式,对有关的经营权限、价格机制、优惠政策做出了明确的承诺,使外部环境建设与改革改制配套进行,同步推进,不仅为改革的顺利进行营造了良好氛围,而且为企业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创新监管机制。为适应改革改制后,如何有效监管污水处理企业公共服务职能履行的问题,我们及早着手,成立了集指挥、调度、协调、服务和监督一体的市政服务监督管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市政公用行业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对市政公用行业各单位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考核和评价。为此,我们建立了12319市政服务平台,成立了市政服务监督管理中心,向社会开通了12319服务热线,设置了30个人工座席,每天可处理20000多条信息,能支持上万人同时访问,24小时为中心市区提供市政公用服务。自去年6月份至今,市政服务监督管理中心已接受电话30余万个,处理满意率达99%以上,有效地实现了对包括污水处理企业在内的公用行业各个单位的服务监管和定期评价,促进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省市领导多次到市政服务监督管理中心视察,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山东省建设厅领导认为这不仅是服务工作的升华,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后政府监管什么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尽管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由于改革的时间较短,改革政策还没有完全到位,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加快污水处理行业改企改制步伐,进一步深化改革内容,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为建设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中国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