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专稿 一、套子湾、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 (一)套子湾污水处理厂 1、基本概况。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担负着芝罘区、福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个行政区的污水收集、处理和排放任务,汇水面积160.8平方公里,服务人口72.35万。工程设计处理能力为25万吨/日,经一级处理后其中21万吨深海排放,另外4万吨再经二级生物处理后回用于工业低质用水,二级处理采用A/A/O工艺。 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工程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城市污水截流收集和排海系统,主要是东西截流管道及提升泵站。其中包括,东部截流管道自海水浴场沿北马路、环海路至污水处理厂全线12000米;西部截流管道由福山区、开发区至污水处理厂全线11800米;处理后的一级水加压管道3400米;穿山隧道923米,海底管道650米。第二部分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占地面积22.4公顷,主要包括厂前区建筑物、污水、污泥处理构筑物及设施等。第三部分为经二级生物处理、深度处理后向企业提供回用水的管道15100米和6000立方米调节站一座。 2、资产及负债 ①资产 工程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683.76万元(烟台市财政局批复的工程总造价),其中厂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824.59万元,厂外完成投资15859.17万元。 ②负债 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负债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工程建设时期的负债,包括银行贷款8100万元(短期银行贷款7100万,国债转贷1000万),以及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2783.5万元;二是污水厂运行后由于前期运行经费不足导致新增负债1333.6万元。以上两项形成该厂目前对外负债,共计12217.1万元。 ③净资产 1998年10月污水处理厂一级水正式运行至今应提的固定资产折旧约为8985万元(按年综合折旧率4%计)。资产扣除折旧并抵减负债后,目前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的净资产约为23481.66万元。 3、人员。套子湾污水处理厂内设四科一室、五个污水泵站。现有正式职工135人,其中在岗111人(厂内73人,厂外泵站38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为30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18人;至2006年底现有职工中内退职工将达到31人,正式退休人数2名。 4、运行管理。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自运行以来,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创新,促进技术进步,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了ISO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建立实施了健全的质量体系和有效的自我完善机构,全面提高了质量管理水平。2001年被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为“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示范项目”。 5、运行费用。烟台市于2004年12月1日起,将污水处理费标准调至居民、行政事业单位0.7元/吨,工业单位0.8元/吨,经营服务业0.9元/吨,平均0.78元/吨的水平。按照这一标准在不提折旧的情况下,基本可以满足运行要求。 (二)辛安河污水处理厂 1、基本概况。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100亩。采用德国百乐克污水处理工艺,主反应区百乐克综合反应池设备全部由德国引进,其余均为国产设备。厂外输排水系统主要包括勤河泵站、清泉寨泵站、东泊子泵站和输排水管线。勤河泵站主要收集芝罘区南部的污水,清泉寨泵站主要收集莱山区清泉寨以西的污水,另外莱山区大部分污水在逛荡河处被截流收集。勤河泵站和清泉寨泵站所收集的污水被输送至逛荡河处与逛荡河截流收集的污水进行汇合,汇合后经东泊子泵站加压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处理。一期工程于2002年8月开工建设,2003年11月投入运行。一期工程设计日处理污水4万吨,目前日处理污水约3.7万吨。 2、资产。按监理部门审核后提交给财政局的《莱山污水处理工程投资情况一览表》,一期工程总投资8574.8万元,市财政局正在审核。 3、人员。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设两科一室、一个污水泵站。现有正式职工55人,其中在岗50人(厂内45人,厂外泵站5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12人,其中:中级技术职称6人,初级职称6人;至2006年底内退职工将达到8人。 4、运行管理。辛安河污水处理厂自2003年11月试运行以来,水处理系统工艺运行平稳,设置运转良好,各项进出水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2004年5月污泥脱水系统投入运行,每天产生脱水污泥约30方,经污泥无害化处理后用于园林绿化。 二、改制工作进展及打算 2003年8月,山东省政府以鲁政发[2003]74号文件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意见》,要求市政公用行业要逐步实现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经营企业化、服务规范化,走上良性发展轨道。为此我们先后与首创股份、威立雅水务集团、中环保等30余家国际国内水务公司、投资公司进行积极接触,根据会谈情况结合烟台市污水处理厂的现状,目前可以参考的改制模式有以下三种: 1、将污水厂由事业单位改制为国有企业 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于2002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现有从事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的事业单位,要在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按《公司法》改制成独立的企业法人。暂不具备改制条件的,可采用目标管理的方式,与政府部门签订委托经营合同,提供污水、垃圾处理的经营服务。”按照新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市区污水处理厂由事业单位直接改制成为国有企业已具备了必要条件。 2、合资经营模式 烟台市排水管理处以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实物资产作为出资,引入有资金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投入现金,共同组建一个新的污水处理运营公司。各出资方按协议出资比例承担义务并享受权利。排水处将套子湾和辛安河污水处理厂的实物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给新成立的合资公司经营。由管理局代表市政府与合资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合资公司按协议要求的进出水的水质、约定的水量及其他条款开展生产运营,并按协议处理单价收取服务费。 3、转让经营权(即TOT模式) 寻找有雄厚资金实力和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投资运营企业一次性买断两座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并与管理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按协议要求进行生产经营。在具体操作上,建设部新发布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成为实施特许经营的纲领性文件。 三、改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置换政策问题。由于人事局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可供参考,尤其是老职工和面临退休人员的安置和补偿,职工个人利益受损,职工抵制情绪较强。 2、污水处理收费问题。不管采取哪种改制方式,最终的污水处理收费价格都要由成本+折旧+税费+合理利润构成,这就需要制定有吸引力的价格,在保证投资者通过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成本获得合理受益的同时,也要避免过高的污水处理收费给居民和企业带来过大负担。 3、厂外泵站管网问题。由于污水收集管网和泵站为非经营性资产,且运营管理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合资公司或投资运营企业一般不愿收购泵站及管网资产,或只托管该部分资产(但要收取维护、运营费用)。这样,不但大量的资产无法变现,而且政府每年仍需额外拿出资金维持泵站和管网的运营。 4、污水处理厂扩建问题。随着烟台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保保护的要求,目前市区两个污水处理厂都面临扩建改造。辛安河污水处理厂需扩建8万吨/日的二级处理能力,扩建项目总投资约为1.49亿元人民币,拟利用世行贷款800万美元(合人民币6640万元),该项目已通过山东省发改委立项,现项目进展以可行性研究阶段;套子湾污水处理厂需扩建16万吨/日的二级处理能力,扩建项目总投资约为2.35亿元人民币,拟利用德国KFW银行的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贷款1000万欧元(合人民币1亿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此两项扩建改造项目如何与改制工作结合,是此次改制工作应探讨的问题。 (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中国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