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张建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河北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秦皇岛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杨静华,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程贵的委托,于5月30日率7名中层行政干部,代表该公司行政方与该公司职工方7名代表,就职工工资进行集体协商。经过大家认真仔细的协商,双方议定了《集体协商工资协议》(简称协议)。 该“协议”共22条18款,充分体现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劳动关系和谐与稳定的原则。伴随着物价指数的不断上涨,大多数职工十分顾虑工资水平是否能逐年提高?“协议”中的第二条规定:“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应根据秦皇岛市公布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以及城镇居民的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由该公司与职工协商确定。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正常情况下,职工年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不低于本市公布的企业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中线。”虽然今年涨工资要在8月份进行,但该条规定,让广大职工消除了顾虑,吃了一颗定心丸。 据信息员了解,签订“协议”虽然以行政方与工会方谈判的方式进行,但实际上,双方都代表职工的利益,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所以在座谈中气氛非常和谐。该“协议”在运作过程中,杨副总经理和工会全权代表任立民,都为该“协议”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尤其是得到该公司双方股东,即市公用事业局和北京首创股份该公司的大力支持。代表们都明白,如果双方股东的主要领导不支持,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根本不能履行,“协议”也不会在行政方和职工代表方中顺利通过。其实,自该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后,双方股东始终把逐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保障职工的收入不下降,当成稳定职工队伍,促进企业正常发展,构建和谐企业的一项大事来抓。双方股东的主要领导,在“协议”签订前或是职工调整工资时,都亲临该公司给予具体指导。 说到签订“协议”以及职工调整工资,每位职工都会历历在目。2006年3月,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改制后第一个工资“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为2年。今年签订的“协议”,是改制后的第2个。在第一个“协议”履行的两年多时间里,该公司诚实的落实了其内容,连续给职工上调了3次工资。2005年10月31日,企业挂牌后不到1个月,该公司就给每位职工上调一级工资,人均月上调58元。2006年3月,该公司将每位职工每月的绩效浮动工资100元的标准,上调到140元。2007年该公司大幅度上调了职工工资,其比例是按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的16%的水平给予上调,人均月上调308元。两年多来调整3次工资,每位职工平均上调400元,年均上调4800元。仅此一项,该公司就累计支出1200万元。 截止到发稿时,信息员还了解到,6月3日上午9时,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就“协议”内容让代表们进行广泛的讨论。大多数代表在座谈中认为:该公司是保本微利的供水企业,在前3次调资中,广大职工已经受益匪浅。该公司在今年效益不甚理想的情况下,仍考虑职工的利益,充分体现了企业对职工的关心。许多代表还表示回到生产岗位上后,一定要积极宣传“协议”的内容,通过“协议”激发广大职工干好本职工作的干劲。 (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中国水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