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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出台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2008-7-2

 

  针对二次供水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近日,银川市建设局联合市卫生局出台了《银川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并制定了二次供水管理实施方案,防止水质二次污染,保证向居民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二次供水是指从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取水后,另行通过贮存、加压等设施为用户供给生活、生产用水。据了解,2006年银川市卫生监督所对银川市28处高层建筑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6处没有按相关规定对水箱进行消毒和自检,水箱排水口没有防护网,无法防止蚊蝇等进入;水箱容积过大,储水太久,形成蓄水积淀;蓄水设备采用材料密封性差,易遭受外界污染等。而且管理单位安全意识淡薄,一些二次供水单位没有安排专人对供水设施进行日常管理。

  《银川市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规定由市节水设施推广中心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每季不少于1次;并根据水质情况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并定期向用户公布检测结果。同时,新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供水企业和节水设施推广中心参与验收,验收合格的二次供水工程,经过冲洗、试压、消毒,经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银川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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