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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召开污水处理费调整和开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
2008-7-4

 

  7月2日,河北省承德市物价局召开了污水处理费调整和开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来自社会各界的33名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并对调整方案提出了各自意见。

  居民污水处理费拟调高3角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承德市对城市范围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开征污水处理费,其标准不低于0.8元/立方米。在此基础上,物价部门制定了两套调整方案。

  方案一:居民收费由现在0.5元调至0.8元每立方米;其他各类用水由0.8元调至1.1元;位于城市规划区,暂不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污的单位由0.5元调至0.9元;对使用公共水栓无法计量实际用水量的按当时供水价格的20%征收。方案二:居民、其他和暂不向城市排水管网排污的单位污水处理费,在现在的基础上分别调至0.9元、1.5元和1元;使用公共水栓的与方案一相同。

  听证会上共有14位代表发言,其中一位同意方案二,其他代表同意方案一。代表们纷纷表示,价格应该按照承德本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要照顾到百姓们的承受能力,能缓调则缓调。

  生活垃圾处理费提高收费率

  在听证会上,承德市双桥区环卫局提交了《关于开征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请示》。请示指出,该市垃圾处理场建设和使用运行急需垃圾处理费用投入;现执行的《承德市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用实施办法(暂行)》中征收范围小、标准低且难操作,不利于征收,致使企事业单位、经营场所至今也没有开征垃圾处理费。近5年来应征收居民垃圾处理费1350万元,实际征收264万元,收费率仅为20%。

  请示中对个人交纳的费用仍维持现状,单位按每人每月计费,经营者按照面积计费,单位自运到指定垃圾场的按每吨40元计收。

  居民代表呼吁,生活垃圾处理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政府应该增加财政补贴,以减轻物价上涨给百姓带来的负担。餐饮和商业代表称,按照新标准他们的费用将增加数倍,建议执行按分档收费或按吨收费的方式。另外,许多代表指出,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居民分清现在收取的卫生费等与垃圾处理费的区别,以及出台相应配套措施,提高收费率。

  承德市物价局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表示,会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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