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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谏壁地区将开征污水处理费
2008-7-4

 

  7月2日,记者从镇江市物价局了解到,为加快谏壁地区环境治理,经镇江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7月15日起,谏壁地区开征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在谏壁地区现行水价的基础上,居民生活用水按0.30元/吨,其他用水按0.80元/吨,化工、医药、钢铁、印染、造纸、电镀等重污染行业按一般工业服务业污水处理费标准的1.5倍,即1.20元/吨的标准收取。

  镇江市委、市政府对谏壁地区环境治理极为重视,决定在谏壁地区建污水处理厂,实施污水收集处理。4月8日,镇江市物价局会同市建设局、给排水管理处、谏壁镇政府、金州水务公司及谏壁地区居民代表和企事业单位代表就谏壁地区开征污水处理费事宜座谈,各方意见基本一致,都认为在谏壁地区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对谏壁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大有益处,希望谏壁地区污水处理厂早日建成投入运行。

  据镇江市给排水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谏壁地区污水处理系统用地已经获批,即将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万吨,采取厂网同步实施、同步竣工的建设模式,2008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土建工程,2009年底前全面建成投运。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08亿元,大部分资金需要向银行贷款,而污水处理费的开征是获得银行贷款的至关重要条件。

  镇江市物价局工业价格处处长窦玉成告诉记者,目前谏壁地区自来水主要由金州水务公司供应,没有与镇江市区自来水联网,水价与市区不是同一标准,在其基本水价中只有0.1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在2006年谏壁地区水价调整时,因该地区未建污水处理厂而未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但对该地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正式运营后将逐步按有关政策规定征收污水处理费作了明确规定。鉴于这种情况,同时兼顾群众承受能力,谏壁地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暂时不与镇江市区执行同一标准,等该地区污水处理厂正式建成投运后再根据有关政策和污水处理运营成本逐步调整到位。

(镇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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