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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水业集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
2008-8-22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刘岩) 日前,济南水业集团薪酬改革领导小组及山东某咨询公司,在广泛征求各部门和广大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薪酬管理制度(草案)》进行了最后的修改完善,并经该集团党委会研究通过。标志着该集团多年来一贯执行的、已不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需要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即将被适应改革发展形势需要的“岗位绩效工资制”所替代。

  此次岗位绩效工资制的适用范围是该集团在岗的各部门中层及以下职工。薪酬结构包括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福利等五部分。其中岗位工资共设14个薪级,划分为管理和操作两个序列,中层适用于管理序列1—4薪级,科级适用于管理序列5—7薪级,业务/操作人员适用于操作序列8—13薪级,辅助岗位人员适用于操作序列14薪级。岗位工资基数为880元,岗位薪级系数由0.85~2.47,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为748元—2174元。

  此次薪酬制度调整后,该集团全体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4.8%,实现了集体合同所规定的“职工年工资增长不低于8%”的标准,同时也符合山东省2008年“垄断企业平均工资涨幅不得高于15%”的要求。

  薪酬制度的改革创新,是继年初该集团全员竞争上岗、推行定编定员定岗这一大动作之后,三项制度改革方面的又一大举措。新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实行后,由于风险机制的引入,使收入与业绩相挂钩,将有利于形成收入靠贡献的共识,亦必将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更好地服务于城市供水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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