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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污水处理费2010年至少达到0.8元/吨
2008-9-4

 

  9月2日,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光荣接受采访时透露,全省的污水处理费还将进一步上调,2010年,全省至少达到0.8元/吨的水平。日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将采取保本微利原则。

  陈光荣表示,今年年底,珠江三角州的污水处理费要达到0.8元/吨,落后山区的至少要达到0.5元/吨,主要用于维持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运转。目前,污水处理厂单靠政府补贴来运行是远远不够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偏低,影响了污水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运行效率。

  他说,全省的污水处理费还将进一步上调,2010年,统一至少要达到0.8元的最低水平。日后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将采取保本微利的原则。目前,广东省的污水处理费比很多省份都低。据了解,江苏为1元、上海为0.9元。

  陈光荣表示,群众对涨价有抵触情绪,用水要交钱、排污也要交钱,不少群众不理解。

  他表示,国际上,污水处理费比自来水费还要高,排污水需要高成本,实际上,这部分价格上涨,相对物价上涨的幅度来说是非常低的。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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