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中心 >> 政策动态
 
 
 
老河口市全面铺开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
2010-3-10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杜晓波) 今年来,湖北省老河口市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要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缴纳污水处理费,不允许拖全市征收工作的后腿;要带头支持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不允许做不利于征收的事、说不利于征收的话;带头做好职工及亲友的工作,不允许为违法违规者说情,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一是加大污水排放监测,足额收缴污水处理费。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排污企业污水排放的监测管理,坚决杜绝企业排放强酸污水对污水管理造成腐蚀,严格污水排放达标制度,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水利局和公用局作为征收污水处理费的牵头部门,主动协调好有关部门的工作,对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让每个人都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依法征收、依法使用、依法管理;环保、建设、社区办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污水处理费足额征收到位。

  二是较真碰硬,保证污水处理费顺利开征。公用局和水利局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把污水处理费征收与优化经济环境分开,采取强制性措施,足额征收各地下取水企业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对拒不交纳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的个别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污水处理费缴纳方面,没有特权者、特权阶层、特权单位,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无论是部队、企业还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都必须及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绝不允许有法外特权。对拒不缴纳、无理取闹的钉子户,依法严厉惩处;对违法违规企业,坚决采取断水断电措施,直至关停;数额巨大的,该追究刑事责任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偷排、直排无异于偷盗和投毒,要坚决打击。

  三是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对污水处理费的管理。污水处理费进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除拨付污水处理公司、水政监察大队必需的办公经费外,其它支出必须由主要领导一支笔签批。市财政、监察、水利、公用、污水处理公司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每月对代征单位进行帐目核实,防止污水处理费流失。

(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中国水星)
 
 
 
  相关文章
[2010-03-08]
[2010-03-05]
[2010-03-05]
[2010-02-05]
[2010-02-04]
 文章评论
 
 添加新评论
  评论:
  验证码: 
友情链接客户信箱网站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 中国水星会员Q&A
Copyright © 2005 SHENZHEN WATER (GROUP) CO., LTD, P R CHINA
版权所有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粤ICP备07039251号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