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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将对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2010-4-28

 

  为了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力度,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达标运行,贵州省将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实行驻厂监督员制度。

  记者从4月27日召开的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工作总结会上获悉,在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贵州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截至今年4月26日,全省已建成92个污水处理项目(93个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已达每天163.35万吨。

  据了解,2009年至今年3月,贵州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削减COD(化学需氧量)3.59万吨,为贵州省实现2009年度减排目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但贵州省有关部门最近在联合检查中也发现,由于管网工程未完善等多方面原因,贵州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仍未能正常运行。

  据悉,贵州省环保厅最近已对全省各县驻厂监督员开展了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方面的系统培训,驻厂监督员制度全面铺开后,贵州每个已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每天都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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