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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公司大事记

一九九三年


6月5日   坪地自来水有限公司筹备工作会议在坪地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成立公司董事会,其中坪地镇派4人,市自来水公司派3人。


6月15日   坪地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一次董事会在坪地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董事会成员安排如下:董事长:梁耀发(坪地镇镇长);副董事长:梁相钦(市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其昌(坪地镇副镇长);董 事:王佛连(坪地镇副镇长)、香顺兴(坪地镇水委会副主任)、郑庆章(市自来水副经理)、林荣华(市自来水公司原笔架山水厂厂长)。会议决定通过了坪地自来水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经理林荣华、副经理香顺兴、技术员范建明,自来水厂厂长及另一名技术员由市自来水公司另派。


6月26日   公司第二次董事会在深圳市自来水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对联营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了审议和修改,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会议决定从7月1日起全镇自来水水费由联营公司收取。


6月28日   坪地自来水有限公司开业,并动工兴建坪地水厂。


8月4日  坪地镇人民政府镇长梁耀发与深圳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梁相钦签订了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书,合资公司名称:坪地镇自来水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法定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


一九九四年


1月2日  坪地水厂全面建成,4月正式投产,运行顺利。


1月3日  龙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通报表扬公司1993年度自来水管理工作。
 
5月25日  根据龙岗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坪地供水公司自来水价格的批复》(深龙物价[1994]010号)文件,公司从6月1日起实行新水价:居民生活用水1.0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市政环卫绿化、负担市场主渠道等非盈利性单位用水1.20元/立方米,工商业、建筑业用水1.50元/立方米。


8月24日   坪地水厂竣工验收。生产设计能力为3万吨/日,总投资为900万元,远期设计为10万吨/日,有员工26人,其中:给排水专业本科毕业生1人(助工),大专生1人,技工毕业2人,实行24小时连续供水,分4个班组。


12月30日  龙岗区人民政府授予公司“1994年度爱国卫生运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九九五年


1月   龙岗区人民政府授予公司“九四年度水厂管理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1月18日  深圳市自来水公司通报表彰坪地水厂“特殊贡献奖”。表彰了公司经理林荣华同志为1994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


2月24日  在坪地镇政府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次董事会。因原任董事长梁耀发同志调离坪地镇,经第五次董事会研究,决定:免去梁耀发同志董事长职务;由坪地镇镇长钟展球同志担任公司董事长。


3月30日  坪地镇人民政府授予公司“1994年度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公司经理林荣华“卫生先进个人”称号。


4月   坪地水厂被深圳市人民政府授予“深圳市先进单位”称号,同时被龙岗区人民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5月1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授予公司“深圳市一九九四年度先进企业(单位)”的荣誉称号。


6月15日   深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公司为“农村改水工作先进水厂”,公司经理林荣华“1994年度农村改水先进个人”称号。


7月1日   深圳市水务局下文公司对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申报的批复,并颁发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证书》。


10月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公司“农村百佳水厂”的荣誉称号。


10月20日  龙岗区物价局下发通知从11月1日起对凡需要装自来水或增加用水量的用户一次性收取城市建设增容费。


11月7日   深圳市人事局、深圳市水务局联合发文表彰水务系统先进工作者,公司经理林荣华同志为受表彰者之一。


12月   深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评定公司为“卫生单位”。

一九九六年


1月16日  龙岗区人民政府表彰公司为“1995年度改水工作先进单位”。


1月18日   公司工会注册会员42人,其中:新会员34人,转会8人;入会率100%。


2月   广东省爱国卫生委员会授予公司“广东省村镇一级先进水厂”的荣誉称号。


2月7日   深圳市自来水公司表彰公司经理林荣华为1995年度先进工作者。


4月8日  坪地镇各党支部根据《中共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选举程序进行了换届选举,经镇委同意,公司副经理香顺兴同志任水电支部委员。


6月12日  经申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龙岗分局同意公司采用产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7月11日    深圳市自来水公司工会通报表彰为市解困济难基金会捐款的单位与个人,坪地供水公司也受到了表彰。


9月13日  公司第六次董事会研究决定,钟展球同志因工作职务的变动辞去董事长的职务,由刘其昌同志担任董事长,宋朝斌同志任公司副董事长。


11月13日  龙岗区爱国卫生委员会通报表扬坪地供水公司水厂出厂水质常年符合国标,水质稳定。

一九九七年


1月  公司投资350多万元的屯梓河至水厂的源水管竣工通水。


2月24日   坪地镇人民政府表彰公司副经理香顺兴同志为1996年度“两个文明”建设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公司工会主席、工程部部长范建明同志为1996年度环境综合治理先进个人。


 4月4日   公司召开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双方工资调整方案,双方每年各自提20万元,作为各自派出人员的工资分配,列入生产成本。由各自所属主管单位按当地工资水平给双方五名管理人员发放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坪地方由镇投资管理公司发放),此方案从1997年1月起开始实施。


8月4日    公司表彰了在9710号台风抢险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表彰人员有:郑定贤、香顺兴、范建明、周振华、梁西确、李国煌、王希宙、朱立明、邱文光、钟国权、张茂雄、谭广森、钟军、邓美荣、宋朝红、许华、张远军等17位同志。

一九九八年


1月    深圳市龙岗区供水协会授予公司“一九九七年度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1月8日   公司表彰了97年度先进集体:水厂、财务部;先进个人:周振华、黄文山、邓达良、香顺贵、梁西确、肖惠玲、肖瑞灵、谭广森、王耀东、肖新平、邱冬梅、范建明、龚敏红、王希宙、王旭东、张迅优、李卫通(共18人)。


3月3日   公司董事会在深圳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南澳培训中心召开,会议通过由董事长刘其昌提议,增补坪地镇副镇长邱桂新为坪地供水公司董事,免去原坪地镇副镇长宋朝斌董事职务。由副董事长梁相钦提议,提升范建明、王旭东二位同志为坪地供水公司副经理。


5月7日   龙岗区人民政府授予公司“1997年度爱国卫生改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公司经理郑定贤同志为“先进个人”。

一九九九年


1月8日  公司表彰了一批先进个人、工会积极分子及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王旭东、周振华、黄文山、邓达良、香顺兴、杨启浩、刘艳红、肖瑞灵、刘梅红、曾文军、骆剑兵、王耀南、王耀东、肖新平、廖巧妮、肖伟民、张迅优、李卫通(共18人);工会积极分子:范建明、肖伟、龚敏红;先进集体:水厂、财务部。


1月14日  龙岗区水务局通报表彰公司郑定贤、香顺兴二位同志为98年度区水务工作先进个人。


7月2日   公司董事会在坪地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过了由于原董事长刘其昌同志及董事邱桂新同志因工作需要调离坪地镇,免去刘其昌董事长职务,免去邱桂新董事职务;同意任命黄冠雄同志为公司董事长,任命杨建忠同志为公司董事。同意香顺兴同志继续留任原副经理的工作。


10月8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公司申请将注册号由:27952376-4变更为:4403011033258。


二000年


1月26日  公司董事会在坪地镇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对属坪地镇组织部管辖的离退休人员工资,从2000年3月份开始不再由公司代发,改由坪地镇投资管理公司直接发放。


4月3日   深圳市水务局通报了1999年度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情况,公司被评为水质综合评价“优秀水司”,出厂水及管网水全部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6月   建设了教育中路—富民路1300M长的DN600主干管。


5月24日  坪地镇委宣传部、镇妇联、镇总工会、镇团委联合表彰了一九九九年度“百户读书家庭”,公司副经理范建明受到表彰。


6月   龙岗抗旱应急工程(DN800供水管,长约6.5KM)准备开工。


9-11月  建设了环城南路—长尾岭工业区1.9KM长的DN300供水管。


10月18日   坪地镇委、镇政府表彰了坪地镇创建国家卫生镇工作先进单位,公司被评为“二等奖”。


12月30日  龙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公司“2000年度爱国卫生、改水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公司经理郑定贤同志“先进个人”称号。

二00一年


1月   深圳市龙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公司“龙岗区2000年度改水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3月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妇女联合会评选公司为“一九九九-二000年度三八红旗集体”。


4月  深圳市水务局通报表彰公司在市1997-2000年度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工作中连续四年水质综合评价为优秀。


12月  深圳市龙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公司“龙岗区2001年度改水工作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


12月7日   广东省档案局评定公司的档案管理已达到“省级企业单位档案管理”级别。

二00二年


11月  公司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开工,设计生产能力为4万吨/日。


12月20日  坪地镇抗旱应急工程竣工通水,管长5.7Km的DN1200源水管,总投资1400万元,每日可供应源水14万吨。

二00三年


1月5日   公司水厂日供水量为30100吨,突破了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日。


3月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妇女联合会授予公司为“2001-2002年度妇女工作三八红旗集体”。


4月-5月    建设了六联村委—长山工业区2.6Km长的DN300、DN200的供水主管工程。


5月   由龙岗区物价局核准公司实行的水价为:居民生活用水采用递增式计费:每月在25吨以内的1.70元/吨、26吨以上—30吨以内的2.30元/吨、31吨以上的2.90元/吨;行政用水2.00元/吨,工业用水2.40元/吨,经营服务用水2.50元/吨,特种用水3.50元/吨。  


6月  公司水厂二期(扩建)竣工,使水厂的生产能力由3万吨/日提升至7万吨/日。


7月-8月  建设了富民路—六联天龙工业城1700M长的DN600、DN400的主干管工程。


12月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公司“广东省农村优秀水厂”的荣誉称号。


12月  经上级有关部门协调决定:公司向龙岗新生片区供水,以解决龙岗区缺水状况。
二00四年


1月   深圳市龙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公司“2003年度农村改水先进单位”。


6月9日   公司水厂日供水量为70237吨,突破了7万吨/日设计生产能力。


7月   中共龙岗区坪地镇委员会授予公司党支部为“2003-2004年度先进党支部”。


12月9日  公司新办公楼落成搬迁。


12月,坪地街道党工委及市水务集团董事长、总经理等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二○○五年

1月,公司成立了抄表督查小组,督查组由杨海亮副经理牵头,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督查抄表工作。要求对抄表每月至少督查一次,每次至少督查2-3人,每月随机抽查抄表员的抄表率、及时率和准确率。

 3月,公司与营业所、水厂签订生产、经营承包责任书。

6月,公司对二级泵房的顶层和配电房顶层近40平方米的固定玻璃窗进行了改装,将其改装成百叶窗以加强自然通风效果;同时购置了大功率风扇6把,用于增强泵房机械通风,以防止配电房和二级泵房的设备因设备运行产生高温而损坏设备,改善车间内降温设施。

6月,在深圳市水务(集团)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公司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可即时的向用户发布有关供水信息,公司员工也可通过网站了解到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8月,公司在水厂二级泵房外加盖一间简易铁皮棚来安装了一台新水泵8月,公司出台了“关于员工参加文化业务学习的补充规定”,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

12月,公司在水厂安装了一套水质在线检测设备,该设备可对源水和滤前水、滤后水浊度、PH值、余氯进行实时监测,并通过上位对检测数据进行数据存盘处理;同时,具有自动生成报表打印、水质曲线显示,水质超标报警等功能。

12月,公司邀请了广州元景安全评估公司为水厂进行安全检查评估。经整改后的安全检查评审结论为符合安全条件。12月,公司统计全年新铺设供水管道18.7千米,其中DN75C以上新装15.55千米(村村通工程9.5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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