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水司:二○○六年供水服务承诺
[2006-03-24]
  

坪地供水公司二OO六年度供水

 

服务承诺

 

为认真贯彻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建立用户监督制度的工作部署,更好的为坪地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供排水服务,有效地接受用户监督,坪地供水有限公司特对广大用户做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水质:

坚持每天对水源水、出厂水水质进行定时常规指标检测,每周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进行全面分析,出厂水、管网水水质按《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2001)标准,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9%以上。
   二、水压:
    管网末梢最不利点水压不低于0.16Mpa,出厂水不低于0.35 Mpa。全街道管网设水压检测点8个,每天进行定时检测。
   三、水表准确程度:
    新装水表计量误差:公称流量不超过
±2%,最小流量不超过±5%;运行水表周期按照规定更新。
    四、报装、申请用水办理:
    用户携带有关资料到供水公司申请用水,符合用水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办妥报装手续;具备通水条件的,五个工作日内通水;并做到文明施工。
    五、供水管网的报漏及维修:
    确保24小时专人接听报修电话;加强管网管理,对管道进行巡查,及时维修,小故障12小时内恢复供水,一般故障24小时内恢复通水,较大故障不超过48小时,施工保质保量。
    六、抄表收费:
    抄表员上门必需佩戴服务标志、举止文明,实行定期抄表、准确计费,不估表、不漏表,抄表率达到99%;及时、准确发送水费通知单,严格按龙岗区物价局批准的水费标准收费,绝不乱收费。当用户没有按时交纳水费,我们将通过语音自动催缴系统进行电话催缴,提醒用户按时交费。
    七、停水处理:

较大范围内停水提前24小时将停水时间、停水原因及恢复供水时间通过坪地有线电视或其它方式通知用户;小范围内停水以公告方式通知用户;爆管引起的突发性停水,边抢修,边通知用户,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
    八、投诉受理:
    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对于用户投诉或咨询,认真的记录、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耐心解答,一般情况当时予以答复,需调查回复的24小时内答复,特殊情况3天内答复。
    九、窗口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机制,实行文明优质和挂牌(服务卡)服务,为用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树立想用户所想、急用户所急、办用户所需的宗旨,严格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
以上各项服务承诺,请广大用户监督,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坪地水司投诉电话:84073040

水费自动查询电话:84073800

水费人工查询电话:84073922
龙岗区水务局投诉电话:28945118

 

 

   深圳市龙岗坪地供水有限公司
        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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