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水费、污水处理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2007-03-07]
  

问:拖欠水费、污水处理费滞纳金如何计算?
答:对于拖欠水费、污水处理费的用户,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68条、《深圳经济特区排水设施使用费征收办法》第6条规定,供水企业可按日加收应收水费、排水费0.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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