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坪地供水有限公司二○○八年供水服务承诺
[2008-04-03]
  

深圳市龙岗坪地供水有限公司

2008年供水服务承诺

 

 

序号

 

服务承诺内容

承诺达标率

%

1

   

出水厂、管网水、接管的二次供水设施水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

99

管网水质检测点8个。

2

服务水压

市政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低于0.15Mpa(特殊情况除外),管网测压点8个。

99

3

供水管网

   

文明施工,保证维修质量,DN200以下(含DN200)在12小时内、DN250-DN40024小时内、DN500以上在36小时内恢复供水(特殊情况除外)。

98

4

抄表收费

每月抄表收费一次,准确记录抄收结果,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标准收费。

99.5

抄表准确率99.5%,抄表准时率99.5%。及时、准确投递水费通知单,达标率99%

5

水表计量

新装水表计量准确度符合国家(水表)计量检定规程。

99

6

   

较大范围停水提前48小时将停水原因、停水时间及恢复供水时间通过大众传媒或其他方式通知用户;小范围停水提前24小时以公告方式通知用户。

100

爆管引起的突发性停水,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停水超过12小时的,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99

7

用水申请

收到用户用水申请资料公布核实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城市供水合同》;签订《城市供水合同》之日起,具备供水条件的7个工作日内提供城市供水。

100

8

供水设施

供水阀门井盖、水表井盖、消火栓等设施齐全,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99

9

文明施工

每宗施工的有效投诉不超过一次。

99

10

投诉处理

认真接待用户投诉,一般情况当天答复;特殊情况3个工作日内答复。

99

提供24小时服务热线:84073156,来电接通率95%

11

水厂开放日

水厂每年至少开放一至二次给市民参观。

100

[ 关闭 ]
 
Copyright © 2003-2004 坪地水司 版权所有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教育北路39号
邮编:518117
客服电话:8407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