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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用水
[2007-10-29]
1、已抄表到户的小区居民申请用水,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辖区营业厅办理: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合同、公证书等;
④出租房应同时提供承租户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及合法租赁合同。
2、已抄表到户的自然村居民自建的单体住宅楼申请用水,请提供以下相关部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辖区营业厅办理:
①身份证;
②户口本;
③宗地图(规划国土部门出的建设用地方案图);
④土地协议或出让合同;
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
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许可证,由规划国土部门发);
⑦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建设局发);
⑧建设工程验收证明(包括消防、质检、规划验收,由建设局发);
⑨由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手续或合同。
3、住宅小区内的小商店或自然村中的商铺、发廊或办公等商业性质用水申请,请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辖区营业厅办理:
①身份证或暂住证;
②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③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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