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自来水价格调价公告由市物价局于10月23日在池州日报公布,据悉,此次池州市自来水价格调整从11月1日(抄见水量)正式执行。 据报道,池州市自来水按用水性质划分可分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五种类型。本次具体调价幅度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原0.95元/立方米调整为1.20元/立方米,工业和行政事业用水由原1. 09/立方米调整为1.3元/立方米,经营服务用水由1.44元/立方米调整为1.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由原1.64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基本水价调整后,原在价外征收的城市附加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同时考虑对特困群体的承受能力,城市低保家庭凭《低保证》用水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水费。 为完成本次调价工作,安徽池州市供排水公司高度重视,加大了自来水调价申请力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亲自挂帅,带领经营班子成员多次奔走于各局、委、政府机关,深入调研,准备材料,经多方不懈努力此轮水价调整工作圆满结束。 (王忠荣 报道) |